或許你這么認為,經過醫生的診斷,治療,癥狀消失后,就徹底和疾病說再見了。然而事實是,許多疾病消失一段時間后,又卷土重來,甚至可能比之前更兇更猛,仿佛癥狀消失的那段時間,它是去調養生息,為之后的進攻做準備。
現在,許多醫生都在提倡全病程管理,有些醫院甚至建立了全病程管理模式,以病人為中心,從病人入院前的院準備至在院的醫療照護出院后的追蹤,建立一套系統的評估、照護、個案自我照顧能力提升的方案,使得病人的照護過程得以連續。 精神科許多疾病是慢性病,易復發是它們的特點,這就使得全病程管理更為重要。如何預防復發,如何讓患者重獲健康,回歸社會,這些是疾病治療的目的。那么,下面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精神分裂癥,雙相障礙和抑郁的全病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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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癥的全病程管理可以概括為三個階段:
對于維持期治療,不同患者需要的時間不同。治療目的:癥狀持續緩解或控制;維持或提高患者的功能水平及生活質量;監測不良治療的影響;預防復發。
由于雙相障礙幾乎終生以循環方式反復發作,其治療目標除緩解急性期癥狀外,還應堅持全病程治療原則以阻斷反復發作。醫生應在治療開始前告知患者和家屬全病程治療的重要性及實施辦法,爭取良好的依從性。全病程治療可分為3個治療期:
雙相全病程治療目的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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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 |
治療目的 |
治療時間 |
急性治療期 |
控制癥狀、縮短病程 |
病程一般6-8周(難治性病例除外) |
鞏固治療期 |
防止癥狀復燃、促使社會功能的恢復 |
抑郁發作4-6個月,躁狂或混合性發作2-3個月 |
維持治療期 |
防止復發,維持良好社會功能,提高患者生活質量 |
尚無定論;多次發作者,可考慮在病情穩定達到既往發作2-3個循環的間歇期或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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